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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严惩车窗抛物

信息来源:互联网 责任编辑:武汉百应通网编部 发表时间:2013-03-01 点击:

3月1日起,按照新的《武汉市城市综合管理条例》,机动车驾驶人和乘车人向车外抛撒物品,可对机动车驾驶人处罚款200元,对乘车人则可处罚款50元,对实名举报者奖励100元。然而在实际操作中,乘车人向车外抛物却让车主背黑锅,冤不冤?“奖罚倒挂”会不会引发恶意举报?这样一个缺少可执行力的制度,能遏制住“车窗抛物”陋习吗?此规定一出,立即引起了广大车主和市民热议。

  三大焦点引发争议

  采访中,记者了解到,对《武汉市城市综合管理条例》中“车窗抛物”的处罚存在三大争议。

  争议的焦点之一是对乘客抛物,车主受罚表示质疑。武汉公交三公司司机赵师傅向记者表示,“开车途中劝乘客不要乱扔垃圾,本就是件危险的事。规定太坑爹了,不是我扔的,要罚我,没理由。”而武汉出租车司机杨师傅也认为,“我没有办法保证乘客不乱扔,若是乘客乱扔却对出租车司机本人进行处罚,这个做法不合理。”

  针对公交车、出租车司机提出的质疑,武汉市城市管理局(以下简称武汉市城管局)副局长朱建华表示,全面尽到告知义务才可免罚。公交车、出租车司机都有义务提醒乘车者不向车外抛物。如果公交车每到一站都有告知乘客不要车窗抛物的提示音,或车内有醒目提示语,再加上车内配备有垃圾桶,才算尽到告知义务。对于出租车,司机需在副驾驶位置贴出醒目告知语,并且在开车前要告知乘客,才算尽到义务。

  争议的焦点之二是为何对乘客只罚50元,而对车主要罚200元?

  私家车车主陈浩先生认为同样是车窗抛物,乘客和车主处罚金额差距太大。

  对此,武汉市城管局回应,依据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国外也是出重典严罚车窗抛物,如新加坡罚款上万元。朱建华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与行人、乘车人相比,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行为可能给社会带来的危害更大,因此,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相对说也就更大一些。”

  争议的焦点之三是车主被罚款后,还扣分吗?

  采访中,很多私家车主对罚款后,交管部门是否还扣分表示了担忧。比如若司机边吃东西边开车,吃完后把废弃物丢出窗外,那他是否会接到城管与交管部门的双重处罚?会不会被扣分?

  武汉市城管局表示,车主不会被双重处罚,也不会被扣分;车窗抛物罚款由武汉城管部门负责,交管只是协助其工作,不对其处罚或扣分,如交管部门发现市民车窗抛物行为,会移交城管部门处理。

  举报须有充分证据

  罚违规车主50元,奖励抓拍者100元,会不会有人合谋骗取奖金?会不会有人专门拍摄不文明行为套取奖金?

  叶志卫向记者介绍,公众的质疑也是城管部门的担心。其实,从去年11月开始,武汉城管部门就实行了“车窗抛物”有奖举报。在《关于对车窗抛物不文明行为举报奖励的实施细则》实施前,城管部门就做好了预案。细则中规定将违规车主的不文明行为信息记入武汉市市民文明档案,《告知函》一式三份分别寄至个人、单位和居委会,最大限度地防止骗奖行为。细则实施至今,还没有出现骗奖套奖行为。

  至于有人专门拍摄不文明行为,叶志卫说,城管局制定了《车窗抛物举报影像资料评判要素及标准》,要求视频证据流畅不能剪辑、照片证据须连拍3张以上,能够完整地反映出抛物的全过程和所抛物品,同时能够显示车辆的品牌和车牌号码以及所行驶路段信息。他说,城管局鼓励市民举报,如果有人专门拍摄不文明行为,也是在为营造良好的公共出行环境做贡献,拿奖金也无可厚非。

  记者了解到,城管局接到举报后,将于5日内对举报人身份和证据资料的有效性进行初步认定。同一车窗抛物行为被不同举报人多次举报且内容相同的,只对第一举报人进行奖励。如果两人共同举报,按一人举报进行奖励。进行奖励时,要经“专班初审、专班分管领导审批、市城管委领导审批”三个环节,防止有人以套取奖金、牟取利益为目的,采取不正当方式编造事实进行举报。

  共同监督改正陋习

  武汉重罚“车窗抛物”,对于此举,很多市民的反响也很热烈。市民王女士告诉记者,不乱扔东西是基本公德,犯了错误就应让大家共同监督改正;志愿者陶林则认为,当初规定50元的罚款太少,不足以起到惩戒作用,应该加大处罚和奖励力度,新的《武汉市城市综合管理条例》就将罚款提高到了200元,吸纳了市民的意见。然而,也有人持反对意见。湖北朋来律师事务所刘源波律师就认为,《告知函》发到个人、社区和单位,曝光个人的车牌和姓名有泄露他人隐私之嫌。“车窗抛物”这一陋习,不仅破坏城市环境,还给交通安全带来诸多隐患。其实《道路交通安全法》对此行为早就有相关的处罚规定,但很多车主却置若罔闻,而由于取证困难等原因,交警也是“心有余而力不足”。据悉,武汉、长春、泉州、南昌等市都相继出台了有关“车窗抛物”的处罚规定。

  对此,武汉市城管局副局长朱建华表示,随着广大市民的积极参与,普通民众对车窗抛物不文明行为的认可度和关注度不断提升,参与监督的多了,随手抛物的少了,收到了一定的社会监督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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